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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、收費標準

一、凡本校同學在正式體育課(體育教學)及代表隊訓練,需使用場地設備時,不予收費。(但代表隊如從事非訓練項目,則依一般規定辦理收費)

二、基於使用者付費、受益者付費及方便全校同學使用之原則,特訂定本收費標準。(參之六、七)

三、個人會員採一票使用到底方式。(不含舞蹈教室、果嶺教室及視聽教室)

四、辦證方式:向運動教育中心領取申請表,填寫個人基本資料、繳交照片,並繳付年費,即完成辦證手續。凡本校學生連續辦理會員證三年,得免費申請下一年度會員證乙張。

五、校內外機關團體舉辦活動若有商業行為者,應由校方核定之,除依本校借用收費標準外,於契約中另訂加收費用標準。

六、體育館使用清潔費及每年會費:

 

1、本校人員

 開  放  對  象

計次入場清潔費

會 費

 備          註

學生

二十元/次

五佰元

‧每年入會乙次;未入會者,計次收費

教職員工、持宜蘭大學悠遊認同卡之校友及育成中心進駐人員

四十元/次

一仟元

‧含本校退休教職員工、兼任教師、聘雇人員

‧每年入會乙次;未入會者,計次收費

校友

五十元/次

一仟五佰元

‧每年入會乙次;未入會者,計次收費

教職員工配偶及直系親屬

四十元/次

一仟元

‧每年入會乙次;未入會者,計次收費

教職員工之未成年及在學子女

二十元/次

五佰元

‧每年入會乙次;未入會者,計次收費

A、活動期限:依學年度上學期自九月一日至次年八月三十一日止。(次年三月一日以後入會者,

每年會費減半收取。)

B、個人會員所繳交之年費,一旦完成辦證手續,如因休學、退學或其他因素而離校時,一

律歉不退費。

 

2、校外人士

 開  放  場  地

計次入場清潔費

 會 費

 備          註

重量訓練室

三仟五佰元

‧每年入會乙次

‧開放時間:依運動教育中心開放時間為主

單項場地

六十元

(自一百零四年一月

一日起)

‧不開放辦理全館會員證

 

A、活動期限:依每年開始辦證起三百六十五天。

B、個人會員所繳交之年費,一旦完成辦證手續,一律歉不退費。
 

七、各場地借用收費標準:

 

A、桌球場十五張【地下一樓】、撞球場十張【地下一樓】:

對          象

場地管理及清潔費用

  保    證    金

備         註

校 內 各 單 位

二十元╱每桌╱每小時

一仟元

1.PVC地板。

2.空調、水電費另計

校 外 各 單 位

一佰元╱每桌╱每小時

三仟元

 

B、舞蹈教室一【一樓】、舞蹈教室二【二樓】

對          象

  場地管理及清潔費用

  保    證    金

備         註

校 內 各 單 位

二佰元╱每小時

一仟元

1.木質地板。

2.一律使用軟底鞋、專用鞋或打赤腳。

3.空調、水電費另計

校 外 各 單 位

六佰元╱每小時

三仟元

 

C、視聽教室【一樓】

  依據本校事務組訂定之場地使用收費標準。

 

D、羽球場八面【地下一樓】

對          象

場地管理及清潔費用

  保    證    金

備         註

校 內 各 單 位

六十元╱每面╱每小時

一仟元

1.PVC地板。

2.空調、水電費另計

校 外 各 單 位

二佰元╱每面╱每小時

三仟元

 

E、網球場二面【地下一樓】

對          象

  場地管理及清潔費用

  保    證    金

備         註

校 內 各 單 位

二佰元╱每面╱每小時

一仟元

1.PVC地板。

2.空調、水電費另計

校 外 各 單 位

五佰元╱每面╱每小時

三仟元

 

F、排球場三面【地下一樓】

對          象

場地管理及清潔費用

  保    證    金

備        註

校 內 各 單 位

一佰元╱每面╱每小時

一仟元

1.PVC地板。

2.空調、水電費另計

校 外 各 單 位

二佰元╱每面╱每小時

三仟元

 

G、綜合球場【二樓】

場        地

場地管理及清潔費用

保  證  金

備       註

籃  球  主  場

   每時段二萬元

  

    二萬元

  

1.每時段4小時。

2.空調及水電費另計。

3.網球場網球墊場地鋪設費另計。

4.本場地為木質地板。

排  球  主  場

網  球  主  場

 

H、體育館各球場廣告看板收費標準

對   象

 刊登面積

收費標準

備  註

校外各單位

五平方公尺以下

五仟元/年

廣告期限:依每年開始刊登起三百六十五天。

五~十平方公尺

八仟元/年

十~十五平方公尺

一萬五仟元/年

 

八、每星期一至四上午9:30前,凡本校教職員工生得免費使用體育館內運動設施(不含重量訓練室、舞蹈教室、果嶺教室及視聽室)。

九、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及六足歲以下兒童皆免予收費。

十、配合政府九月九日「國民體育日」,當日不影響教學及活動之場地,得免費提供使用(不含重量訓練室、舞蹈教室、果嶺教室及視聽室)。

 

備註:體育館各場地〔每小時〕空調、水電費用收取標準如下表:

 費 標 準/場地

空   調   費

水   電   費

備       註

A  桌、撞球場

      〔地下室〕

二仟元/小時

一佰元/小時

 

B 舞蹈教室一

       舞蹈教室二

 

四佰元/小時

 

二佰元/小時

 

C  視聽教室  

  〔一樓〕   

 

依據本校事務組訂定之場地使用收費標準

 

D   羽球場

       〔地下室〕

 

二仟元/小時

 

一佰元/小時

   網球場

       〔地下室〕

二仟元/小時

一佰元/小時

 

E    排球場

        〔地下室〕

 

二仟元/小時

 

一佰元/小時

       

F     綜合球場

         〔二樓〕

二仟元/小時 二仟五佰元/時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