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、收費標準
一、凡本校同學在正式體育課(體育教學)及代表隊訓練,需使用場地設備時,不予收費。(但代表隊如從事非訓練項目,則依一般規定辦理收費)
二、基於使用者付費、受益者付費及方便全校同學使用之原則,特訂定本收費標準。(參之六、七)
三、個人會員採一票使用到底方式。(不含舞蹈教室、果嶺教室及視聽教室)
四、辦證方式:向運動教育中心領取申請表,填寫個人基本資料、繳交照片,並繳付年費,即完成辦證手續。凡本校學生連續辦理會員證三年,得免費申請下一年度會員證乙張。
五、校內外機關團體舉辦活動若有商業行為者,應由校方核定之,除依本校借用收費標準外,於契約中另訂加收費用標準。
六、體育館使用清潔費及每年會費:
1、本校人員
開 放 對 象 |
計次入場清潔費 |
會 費 |
備 註 |
學生 |
二十元/次 |
五佰元 |
‧每年入會乙次;未入會者,計次收費 |
教職員工、持宜蘭大學悠遊認同卡之校友及育成中心進駐人員 |
四十元/次 |
一仟元 |
‧含本校退休教職員工、兼任教師、聘雇人員 ‧每年入會乙次;未入會者,計次收費 |
校友 |
五十元/次 |
一仟五佰元 |
‧每年入會乙次;未入會者,計次收費 |
教職員工配偶及直系親屬 |
四十元/次 |
一仟元 |
‧每年入會乙次;未入會者,計次收費 |
教職員工之未成年及在學子女 |
二十元/次 |
五佰元 |
‧每年入會乙次;未入會者,計次收費 |
A、活動期限:依學年度上學期自九月一日至次年八月三十一日止。(次年三月一日以後入會者,
每年會費減半收取。)
B、個人會員所繳交之年費,一旦完成辦證手續,如因休學、退學或其他因素而離校時,一
律歉不退費。
2、校外人士
開 放 場 地 |
計次入場清潔費 |
會 費 |
備 註 |
重量訓練室 |
|
三仟五佰元 |
‧每年入會乙次 ‧開放時間:依運動教育中心開放時間為主 |
單項場地 |
六十元 (自一百零四年一月 一日起) |
|
‧不開放辦理全館會員證 |
A、活動期限:依每年開始辦證起三百六十五天。
B、個人會員所繳交之年費,一旦完成辦證手續,一律歉不退費。
七、各場地借用收費標準:
A、桌球場十五張【地下一樓】、撞球場十張【地下一樓】:
對 象 |
場地管理及清潔費用 |
保 證 金 |
備 註 |
校 內 各 單 位 |
二十元╱每桌╱每小時 |
一仟元 |
1.PVC地板。 2.空調、水電費另計 |
校 外 各 單 位 |
一佰元╱每桌╱每小時 |
三仟元 |
B、舞蹈教室一【一樓】、舞蹈教室二【二樓】
對 象 |
場地管理及清潔費用 |
保 證 金 |
備 註 |
校 內 各 單 位 |
二佰元╱每小時 |
一仟元 |
1.木質地板。 2.一律使用軟底鞋、專用鞋或打赤腳。 3.空調、水電費另計 |
校 外 各 單 位 |
六佰元╱每小時 |
三仟元 |
C、視聽教室【一樓】
依據本校事務組訂定之場地使用收費標準。
D、羽球場八面【地下一樓】
對 象 |
場地管理及清潔費用 |
保 證 金 |
備 註 |
校 內 各 單 位 |
六十元╱每面╱每小時 |
一仟元 |
1.PVC地板。 2.空調、水電費另計 |
校 外 各 單 位 |
二佰元╱每面╱每小時 |
三仟元 |
E、網球場二面【地下一樓】
對 象 |
場地管理及清潔費用 |
保 證 金 |
備 註 |
校 內 各 單 位 |
二佰元╱每面╱每小時 |
一仟元 |
1.PVC地板。 2.空調、水電費另計 |
校 外 各 單 位 |
五佰元╱每面╱每小時 |
三仟元 |
F、排球場三面【地下一樓】
對 象 |
場地管理及清潔費用 |
保 證 金 |
備 註 |
校 內 各 單 位 |
一佰元╱每面╱每小時 |
一仟元 |
1.PVC地板。 2.空調、水電費另計 |
校 外 各 單 位 |
二佰元╱每面╱每小時 |
三仟元 |
G、綜合球場【二樓】
場 地 |
場地管理及清潔費用 |
保 證 金 |
備 註 |
籃 球 主 場 |
每時段二萬元
|
二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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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每時段4小時。 2.空調及水電費另計。 3.網球場網球墊場地鋪設費另計。 4.本場地為木質地板。 |
排 球 主 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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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 球 主 場 |
H、體育館各球場廣告看板收費標準
對 象 |
刊登面積 |
收費標準 |
備 註 |
校外各單位 |
五平方公尺以下 |
五仟元/年 |
廣告期限:依每年開始刊登起三百六十五天。 |
五~十平方公尺 |
八仟元/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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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~十五平方公尺 |
一萬五仟元/年 |
八、每星期一至四上午9:30前,凡本校教職員工生得免費使用體育館內運動設施(不含重量訓練室、舞蹈教室、果嶺教室及視聽室)。
九、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及六足歲以下兒童皆免予收費。
十、配合政府九月九日「國民體育日」,當日不影響教學及活動之場地,得免費提供使用(不含重量訓練室、舞蹈教室、果嶺教室及視聽室)。
備註:體育館各場地〔每小時〕空調、水電費用收取標準如下表:
收 費 標 準/場地 |
空 調 費 |
水 電 費 |
備 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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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 桌、撞球場 〔地下室〕 |
二仟元/小時 |
一佰元/小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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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 舞蹈教室一 舞蹈教室二 |
四佰元/小時 |
二佰元/小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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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 視聽教室 〔一樓〕 |
依據本校事務組訂定之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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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 羽球場 〔地下室〕 |
二仟元/小時 |
一佰元/小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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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球場 〔地下室〕 |
二仟元/小時 |
一佰元/小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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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 排球場 〔地下室〕 |
二仟元/小時 |
一佰元/小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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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 綜合球場 〔二樓〕 |
二仟元/小時 | 二仟五佰元/時段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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