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管理規範
一、開放目的:
本館在不影響正規體育課、校代表隊及師生社團活動之下,開放本館運動設施,提供本校師生及校外團體從事體育活動,使得各項運動設施都能充分發揮其最大功能。
二、開放範圍:
地下室一樓:排球場三面、羽球場八面、網球場二面、桌球場十五張、撞球場十張、果嶺教室一間、攀岩場一座及重量訓練室一間。
1、平面一樓:舞蹈教室一間、視聽教室一間。
2、平面二樓:綜合球場【籃球場三面、羽球場三面、網球主場一面、籃球主場一面、排球主場一面】及舞蹈教室一間。
3、平面三樓:PU跑道。
三、使用優先順序:
1、體育教學 2、校際體育競賽 3、校方核可之大型活動 4、校代表隊訓練
5、本校教職員工【含眷屬,以下皆同】、學生及社團之體育活動。
四、開放時間:
1、每週一至週五依運動教育中心所發布之時段為主。
2、每週六、日下午13:00 至下午19:00【寒、暑假開放時間另訂】
3、國定假日下午13:00 至下午18:00
4、農曆春節不開放。
五、開放對象:
1、已註冊在學之本校學生。
2、本校教職員工(含本校退休教職員工、配偶及教職員工之未成年及在學子女)、直系親屬、兼任教師、聘雇人員。
3、校外人士。
4、校友